学校概况

枣庄学院是山东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前身为1971年建立的枣庄市教师进修学校,1984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枣庄师范专科学校,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枣庄学院,2012年枣庄师范学校(前身为1908年创建的实业中学)并入我校。中国科学院院士王梓坤教授、姚建铨教授任名誉校长。

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兼爱、尚贤、博物、戴行”的校训精神,坚持“转型发展、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建设国内一流应用型大学”的办学定位,聚焦立德树人,锐意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整体办学水平和社会影响力持续提升。

学校在软科2022中国大学排行榜中,排名第360位。在武书连2022中国大学本科毕业生质量排行榜中,学校录取学生质量等级为E,毕业生质量等级为C+,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两个档次,全国排名第320位,排在同类院校前列。

枣庄历史文化悠久灿烂,拥有7300多年的始祖文化、4300多年的城邦文化、2700多年的运河文化、130年的工业文化,是造车鼻祖奚仲的故里,还是大思想家墨子、工匠祖师鲁班、经学大师匡衡、大文学家贾三近的故乡。荣膺大陆首家海峡两岸交流基地、首个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新世纪“齐鲁文化新地标”等称号的“天下第一庄”——台儿庄古城更是驰名中外。

学校现有市中、薛城两个校区,市中校区占地1027亩,校舍面积39万平方米;正在建设的薛城校区占地1885亩,规划总建筑面积7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2亿元,实验教学中心21个,其中,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和生物学实验中心是山东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亿多元。图书馆馆藏各类图书460余万册。

学校面向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现有教职工14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比91%,教授、副教授460余人,专兼职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20余人。拥有双聘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泰山学者青年专家、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国家级人才、省级专家30余人,“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山东省优秀青年创新团队8个、山东省人才引育团队4个、山东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

学校设有22个教学院(部),现有普通本科专业68个,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校设有22个教学院(部),现有普通本科专业68个,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农学等10大学科门类。建有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4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04个,获批省一流本科课程14门、省级精品课程23门。

学校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近三年在国际国内创新创业大赛、学科专业竞赛、科技创新比赛等活动中获省级以上奖励1000余项。近三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考取率在34%以上。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6%以上,毕业生质量受到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学校以建设“国内一流应用型大学”为奋斗目标,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成效显著,是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产教融合全面改革试验学校、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先后引进了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凤凰教育高校数字媒体产教融合创新应用示范基地、中美应用技术教育双百计划、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科学工作能力提升计划、“AI+智慧学习”人工智能学院等7个产教融合促进项目,以此为依托成立了智能制造产业学院、ICT产业学院、人工智能产业学院、数字媒体产业学院、现代健康产业学院、锂电产业学院等现代产业学院,构建了涵盖文理工管艺、功能完备的产教融合平台。2018年以来,先后承办了全国产教融合平台建设经验交流会、新时代中国卓越匠心文化论坛、山东省新时代应用型大学暨现代产业学院建设论坛,学校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作走在了全国高校的前列。学校连年获得“山东最具办学特色本科院校”“山东最具行业影响力本科院校”等称号。

学校重视科学研究,建有山东省微纳技术院士专家工作站、山东省石榴资源综合开发工程实验室、山东省智慧物流技术与运输系统工程实验室、山东省鲁南煤化工工程技术研究院、山东省低维量子传感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石榴精深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防范技术研究中心(危险化学品)、山东省碳资源高效清洁利用工程研究中心、中国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等省市级科研平台90余个。

学校是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与中国科学院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天津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与中国矿业大学、聊城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青岛理工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近年来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高层次科研课题360余项、企事业委托科研课题1500余项。学校积极服务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与枣庄市及地方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机构110余个。

学校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与来自欧洲、美洲、亚洲、非洲、澳洲等18个国家以及台湾地区的69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开展学分互认、学生互换、学历留学生教育等项目。学校与南非中国文化和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及南非高教部合作开展了“实习+实训”留学生培训项目。有来自俄罗斯、乌克兰、巴基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孟加拉、萨摩亚和埃塞俄比亚等国家的留学生在校学习。学校与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联合建设了世界展陈面积最大的世界语博物馆,是全国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

学校连年获山东省“省级文明单位”“山东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优秀项目办”“全国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山东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示范校”“山东省美育浸润计划试点高校”等荣誉称号。

 

招生指南

一、报名条件

(一)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其他需回当地更换的身份证件暂不作要求。《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正在办理中的,考生应在2023年5月1日前上传至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二)参加台湾地区当年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简称“学测”)且在语文、数学A/B、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三)品行端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台湾高中毕业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并符合教育部关于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资格规定,方可报名。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我校招收台湾地区本科学生总计划为10人。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打通使用各专业招生计划,并将视情况动态调整招生额度。

招生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校企合作)、工业设计(校企合作)、生物技术、生物科学、植物科学与技术、生物信息学、生物信息学、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制药工程、网络与新媒体(校企合作)、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学前教育、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校企合作)、电子信息工程(校企合作)、通信工程。(最终招生专业以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日至31日(以报名系统公告为准)。

(二)报名方式

1.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2.学校要求的其他报名材料包括:

(1)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应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或在校生证明(应明确写明入学时间、预计毕业时间),往届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2)高中阶段个人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社会活动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

(3)个人陈述(内容主要包括选择报考专业原因、自我评价及兴趣爱好、未来的学业生涯规划等,字数限1000字以内),打印后,考生手写签名和日期,扫描或拍照上传。

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填报志愿前,考生须认真阅读系统操作指南、学校招生简章,了解学校的基本情况、招生专业、专业要求、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考生应按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报名时可填报6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前修改志愿,逾期不得修改。

五、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5月14日

(一)审核阶段

学校组织专家审核报考我校考生的报名资格。下载考生信息及材料,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学测成绩审核等。学校可要求考生更正或补充材料(基本材料不可修改),并再次审核。

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学校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考核阶段

审核通过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考生进行面试考核,具体安排将通过报名系统、电话或邮件等形式通知考生。

六、录取

我校将根据申请者的综合成绩以及资格审核情况,择优录取。确认录取考生后,我校将按照拟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如未完成预定招生计划,我校将按规定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七、其他

(一)台湾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和《枣庄学院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等进行管理,毕业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学士学位。

(二)新生入学后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专业受限者商转其他专业。

(三)台湾学生与祖国大陆学生一起就读,收费标准与同专业大陆学生相同。

(四)入校后可申请枣庄学院各类奖助学金。

(五)本简章由枣庄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学校会及时在枣庄学院招生网上通知,请考生及时查看,紧急事宜可通过电话联系。

八、联系方式

电话:0086-632-3786721

      0086-632-3786067

枣庄学院招生网:http://zsb.uzz.edu.cn/